《新建時速200公里客貨共線鐵路設計暫行規定》等3項標準的局部修訂條文由鐵道部建設管理司負責解釋。
鐵路工程建設標準局部修訂條文
一、《新建時速200公里客貨共線鐵路設計暫行規定》(鐵建設函〔2005〕285號)
(一)增加第5.1.2條第6款:
6 橋上應按《鐵路橋涵設計基本規范》(TB10002.1)規定設置護輪軌。
【說明】現行《鐵路橋涵設計基本規范》(TB10002.1-2005)第3.3.8條規定客貨共線鐵路橋上應鋪設護軌,《新建時速200公里客貨共線鐵路設計暫行規定》(鐵建設函〔2005〕285號)作為時速200公里客貨共線鐵路橋涵設計的補充規定,未對橋上鋪設護軌再作規定。為避免標準執行過程中對條文理解等方面產生歧義,本次修訂中明確了橋上護軌的設置要求。
(二)第5.2.3條第5款修改為:
5 列車豎向脫軌荷載可不計動力系數。對于多線橋,只考慮一線脫軌荷載,且其他線路上不作用列車荷載。
按下列兩種情況,計算列車脫軌荷載的影響:
1)列車脫軌后一側車輪仍停留在橋面軌道范圍內。脫軌荷載按圖5.2.3-1所示計算,兩條線荷載平行于線路中線,相距為1.4 m,作用于線路中線兩側2.0 m范圍以內的最不利位置上。該線荷載在長度為6.4 m的一段上為50kN/m,前后各接以25kN/m。
圖5.2.3-1 列車豎向脫軌荷載1
2)列車脫軌后已離開軌道范圍,但仍停留在橋面上。列車脫軌荷載應考慮豎向脫軌荷載和水平脫軌荷載作用。豎向脫軌荷載按圖5.2.3-2所示計算,該荷載為一條平行于線路中線的線荷載,作用于擋砟墻內側,離線路中心線的最大距離為2.0m。荷載長度20m,其值為80kN/m。
圖5.2.3-2 列車豎向脫軌荷載2
【說明】對于列車脫軌后已離開軌道范圍但仍停留在橋面上的工況,本次修訂除繼續保留豎向脫軌荷載的規定外,增加了設計中尚應考慮水平脫軌荷載的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列車脫軌后,可能產生的水平沖擊荷載也會對梁體結構產生破壞作用。鑒于目前水平沖擊荷載的研究尚無成果,本次局部修訂僅提出了設計時應考慮水平脫軌荷載的原則性要求。
(三) 第5.3.2條中“豎向自振頻率的規定”修改為“自振頻率的規定”,并增加第4款:
4 簡支梁橫向一階彎曲自振頻率nh應滿足:
nh≥60/L0.8
式中:nh—簡支梁橫向一階彎曲自振頻率(Hz);
L—橋梁跨度(m),適用于64m及以下簡支混凝土梁、下承式鋼桁梁和鋼板梁。
【說明】綜合研究分析各國的橋梁標準,結合我國既有線提速試驗成果,在一定跨度范圍內,橋梁橫向自振頻率滿足一定的限值標準,就能避免200km/h客車、120km/h貨車作用下梁體橫向產生共振或振動過大現象。本條文修訂后與《既有線提速200km/h技術條件》5.2.5-2規定一致。
(四)增加第5.4.7條:
5.4.7 橋長超過3km時,應結合地面道路條件,在線路兩側交錯設置可上下橋的救援疏散通道。每隔約3km(單側約6km)在線路兩側交錯設置1處。救援疏散通道側對應的橋上欄桿或聲屏障位置應預留出口和導向標志。
【說明】參照《高速鐵路設計規范》,增加對橋長超過3km時,應結合地面道路條件,設置救援疏散通道的要求。
二、《鐵路橋涵設計基本規范》(TB10002.1-2005)
第4.3.11條修改為:
4.3.11 列車豎向脫軌荷載可不計動力系數。對于多線橋,只考慮一線脫軌荷載,且其他線路上不作用列車荷載。
按下列兩種情況,計算列車脫軌荷載的影響:
1列車脫軌后一側車輪仍停留在橋面軌道范圍內。脫軌荷載按圖4.3.11-1所示計算,兩條線荷載平行于線路中線,相距為1.4 m,作用于線路中線兩側2.0 m范圍以內的最不利位置上。該線荷載在長度為6.4 m的一段上為50kN/m,前后各接以25kN/m。
圖4.3.11-1 列車豎向脫軌荷載1
2 列車脫軌后已離開軌道范圍,但仍停留在橋面上。列車脫軌荷載應考慮豎向脫軌荷載和水平脫軌荷載作用。豎向脫軌荷載按圖4.3.11-2所示計算,該荷載為一條平行于線路中線的線荷載,作用于擋砟墻內側,離線路中心線的最大距離為2.0m。荷載長度20m,其值為80kN/m。
圖4.3.11-2 列車豎向脫軌荷載2
【說明】對于列車脫軌后已離開軌道范圍但仍停留在橋面上的工況,本次修訂除繼續保留豎向脫軌荷載的規定外,增加了設計中尚應考慮水平脫軌荷載的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列車脫軌后,可能產生的水平沖擊荷載也會對梁體結構產生破壞作用。鑒于目前水平沖擊荷載的研究尚無成果,本次局部修訂僅提出了設計時應考慮水平脫軌荷載的原則性要求。
三、《新建時速200~250公里客運專線鐵路設計暫行規定》(鐵建設〔2005〕140號)
增加第6.5.11條:
6.5.11 橋長超過3km時,應結合地面道路條件,在線路兩側交錯設置可上下橋的救援疏散通道。每隔約3km(單側約6km)在線路兩側交錯設置1處。救援疏散通道側對應的橋上欄桿或聲屏障位置應預留出口和導向標志。
【說明】參照《高速鐵路設計規范》,增加對橋長超過3km時,應結合地面道路條件,設置救援疏散通道的要求。